涉打傷受託2歲男童 男女保母涉虐兒受審

【on.cc東網專訊】2名男女涉嫌在前年以保母身份,虐待一名只有2歲多的男童,令他身體瘀傷紅腫,其身上甚至有懷疑煙頭印。2人否認一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到損害罪,案件今天(12日)在東區法院開審,受襲男童的母親出庭作供,指女被告曾經在WhatsApp訊息承認「一時火遮眼打咗佢」。

女被告譚嘉儀及男被告冼柏汶,現被控一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到損害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9月28日至10月6日,在香港某處故意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X,使X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受襲男童X的母親供稱,自己透過網上平台,得悉2名被告提供託管服務,每星期收費5000港元。每逢星期五晚,母親便會去被告家接回X,星期六再將X送回去。這個模式維持了2個半月,直至2019年10月6日,母親將X接回家時,發現X的屁股、大腿多處出現瘀傷,更有2顆懷疑煙頭印,她驚訝地問X如何受傷,X回答「叔叔打打」,母親於是致電女被告。女被告承認因X尿床和發脾氣,所以自己有打X屁股,在電話中向X母致歉,承諾不會再打X。同日夜晚女被告再向X母傳訊息,表示「對唔住⋯⋯一時火遮眼打咗佢」。翌日,X母親在社工陪同下報警。

當被問到X在案發前有沒有任何傷勢或異樣時,X母指幼稚園老師跟她提過,說X的額頭有瘀傷。不過老師同時說,女被告帶X上學時,有主動向老師解釋X「撼親個頭」,故X母便無向女被告查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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