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掟30鼠兔貓雀落街 律政司放生兩男 全城怒吼

警方事發後拘捕其中一名涉事疑兇。
警方事發後拘捕其中一名涉事疑兇。

律政司在一宗擲死大批動物案中放生兩名涉事疑兇,有議員指該案罪證確鑿,狠批「警察拉人,律政司放人」。事發在今年二月十四日,深井青山公路青龍頭段豪景花園出現駭人動物兇案,有三十隻動物被人由高處擲下,其中十八隻動物死亡,引起社會嘩然,警方當時拘捕兩名涉案男子。惟事隔近七個月,警方昨日表示律政司決定不就案件提出起訴。有議員表示該案表證明顯,但律政司卻「眼白白放生殘殺動物的人」,實難息民憤,促律政司向公眾交代詳情。

在今年情人節,有人在豪景花園對開山坡發現十一隻寵物鼠、一隻雀鳥、一隻貓及兩隻兔子的屍體;另有五隻貓及五隻寵物鼠在現場一帶重傷,奄奄一息,及後有五隻動物在該地點附近被發現。數日後警方於荃灣區拘捕一名四十九歲男子,指他涉嫌「殘酷對待動物」;翌日另一名報稱從事網上買賣的卅六歲男子到警署自首,之後該男子亦被警方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拘捕。當時警方估計動物均是自家飼養寵物,被擲下前未曾受到虐待,並調查涉案人士犯案動機。

至昨日,警方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已完成該案調查,但律政司在考慮證據後,決定不對兩名涉案疑犯提出起訴。據了解,律政司建議不提控原因,主要是案件缺乏關鍵目擊證人;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被捕疑犯或其他人從高處擲下動物;以及當警方在案發翌日破門進入涉事單位後,再發現有另外五隻寵物,因此認為案件存有疑點。

議員鄺俊宇表示,他對律政司處理此案的做法「百思不得其解」,認為警方當時高調作出拘捕行動,涉事疑人亦明顯牴觸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他預計社會對律政司不提控的反應會十分直接。若律政司不公開解釋放生疑犯的原因,相信難以平息民憤。鄺又指,此案沒有任何政治意味,雖現行法律就該類案件的調查權力有所限制,但並無影響警方執法行動,律政司明顯是「可以做但唔去做」。

「律政司有責任彰顯公義」

香港非牟利獸醫診所主席麥志豪解釋指,現時殘酷對待動物罪會循簡易程序罪行審理,在半年內提控;有機會是律政司認為案件證據不足,勝算亦不高而放棄提控。惟麥批評:「人證可能冇,但物證點都有!再者,案件是否可以定罪,亦唔係由你(律政司)決定,而是由法官決定!」麥又指,律政司的責任「不是一定要將疑犯收監,而是要彰顯公義,而唔提告只會令公眾連公義被彰顯的可能性都見唔到」。

另外,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昨去信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該案受到全港市民高度關注,對律政司決定不就案件提出起訴「深感遺憾」。陳又在信中表示,犯案者「極之殘酷」,希望案件能交由法庭公正裁決,認為律政司是次的不提控決定,會引來社會輿論的非議,對爭取動物福利及公義造成不良影響,望鄭若驊可重新檢視有關決定。

警入屋搜查 單位窗門打開

消息指,警方已就案件全力作出調查,於事發當日仔細向保安員及街坊查問,又翻查閉路電視,終查出懷疑涉事單位,由於無人應門,故警方特別向法庭申請手令,破門入屋進行搜查,當時發現單位窗門打開,屋內有多個寵物籠,片段亦只能看到發現寵物的位置,無法看到寵物墮下過程。

律政司回應指,在審視及考慮案中相關證據,認為現時整體證據未能支持合理機會達致定罪,故此不就案件提出檢控。如執法機構有原因,例如發現新證據,認為有需要再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律政司會跟進處理。



愛協人員及警員從沙井抱出貓隻。
愛協人員及警員從沙井抱出貓隻。
多具動物屍體被愛協人員用透明膠袋包裹。
多具動物屍體被愛協人員用透明膠袋包裹。
其中一隻獲救的短毛貓,受驚瑟縮在籠內。
其中一隻獲救的短毛貓,受驚瑟縮在籠內。
愛協人員在山坡渠邊發現多具動物屍體。
愛協人員在山坡渠邊發現多具動物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