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擲汽油彈襲警署】被3證人認出 「東區小霸王」毋須答辯押8月再訊

被告莊鑫淼。 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25歲無業青年涉於警察總部及跑馬地警署外連環被投擲汽油彈案,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青年被控2項縱火罪並暫時毋須答辯,控方指現已有一名警察及兩位市民在認人手續中認出被告。案件押後至8月23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驗電話及閉路電視片段等。 綽號「東區小霸王」的25歲被告莊鑫淼被控於2019年6月7日,分別在灣仔軍器廠街警察總部附近用火損毀一輛警車,和在跑馬地分區警署附近用火損毀警署外牆。控方反對保釋,被告需還押在荔枝角收押所候訊,並會於6月20日再作保釋申請。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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