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擾亂秩序及管有噴漆 2青年罪成還押候懲

【on.cc東網專訊】2020年1月5日,上水有反水貨遊行,其後釀成警民衝突,兩名青年在上水被捕,兩人分別涉嫌管有一罐紅色噴漆及呼籲他人衝擊警方防線,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和在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行為罪。經審訊後,裁判官黃國輝今天(16日)在粉嶺法院裁定兩罪俱成立,兩人還押至6月30日候判,期間索取背景、社會服務令及更生中心報告。

兩名被告為21歲男學生陳航生、20歲廚師江浩倫。控方案情指,案發當日,上水有獲警方不反對通知書的示威遊行,其後上水中心外有逾百人聚集,有十數人衝入上水中心,警方其後進入商場驅散,警員截停陳及搜出一支紅色噴漆;同日在上水站外,警方設有防線,江與十數人站在行人路上與警對峙,江叫囂及煽動在場人士衝向警方防線,其後警方展開驅散,江被制服,而其他人四散逃跑。

辯方在審訊中,曾傳召陳航生的祖父作供,陳的祖父表示自己營運裝潢公司,他於案發前着陳買噴漆,用作翌日工作。裁判官黃國輝不接納陳的祖父證供,指陳與祖父同住上水,而陳只是學生,偶爾才到祖父公司幫助雜務,認為祖父着陳買噴漆是多此一舉,而且祖父吩咐陳買噴漆後,不聞不問,及後透過網絡才得知陳被捕,認為其證供牽強、前後矛盾,難以相信。

被告江浩倫亦在審訊中出庭自辯,供稱自己當時看見一名手持美國國旗的人士,及後有一名長者出現及指罵該持旗人士,江便跟隨其他人指罵該長者。惟黃官今指,江在被捕後,在警署曾進行錄影會面,惟江當時曾稱自己不知道當時在罵甚麼人,而且翻看現場片段後,發現江被捕時間與持旗人士出現時間相距近一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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