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教14歲女童練「蜜桃臀」捽手摸臀 結他導師非禮等4罪罪成

【on.cc東網專訊】一名結他導師涉嫌在10天內,先後在位於觀塘及黃大仙的教室授課期間,5度觸碰同一名14歲女學生手部及臀部,更曾提出教女童練「蜜桃臀」,因而被控3項普通襲擊、1項非禮及1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被告早前否認全部控罪,今(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3項普通襲擊罪及1項非禮罪成,餘下1項控罪則不成立。裁判官崔美霞將案件押後至12月19日判刑,以待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懲教署看管。

39歲被告陳華龍,報稱任職結他導師。他被控於2021年8月4日,在觀塘觀塘道396號毅力工業中心2樓一單位襲擊女童X;另於同年8月13日,在同一地點非禮X,及向X作出猥褻行為。他另被控於同月5日及11日,2次在黃大仙宏景花園商場地下一舖位襲擊X。

裁判官裁決指,3項普通襲擊罪的案發當天,被告是女童X的結他導師,2人在課室內上課,不是一般社交場景,被告用手觸摸X臉部是已超越一般人可接受的行為。X稱沒有同意被告接觸她臉部和用雙手「捽」其左手背,裁判官指被告對X的這些突如其來接觸,明顯是有意圖的,因此裁定3項普通襲擊罪成。裁判官續指被告曾作出招認,即「阿sir,既然畀你查到,我唯有坦白承認全部都係我非禮嘅」,加上被告只是事主的結他導師不是健身教練,沒有必要向X提出訓練「蜜桃臀」,被告用手拍X的臀部,明顯有意圖侵犯她。至於餘下控罪指被告捉X的手摸其臀側,裁判官裁定控方未能證明該行為達到嚴重猥褻的程度,因此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KCCC 178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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