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旺角警署外非法集結 18歲女生准赴韓1個月習舞

【on.cc東網專訊】2019年9月29日有示威者於旺角警署外非法集結。警方拘捕多人,其中4男2女被控非法集結、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襲警等罪。該案早前於西九龍法院處理時有2男認罪,其餘4人則暫毋須答辯並獲准保釋至10月3日再訊。4人當中1名18歲女學生今(11日)往高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希望可短暫離港1個月到南韓參加跳舞集訓,最終獲原訟庭法官張慧玲批准。

是次作出申請的被告是報稱學生的18歲被告廖樂兒。她原本獲准以3000港元現金保釋,但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及每周到警署報到。法官現批准廖短暫取回旅遊證件,並於8月26日至9月26日離港,但該段期間保釋金改為5萬港元,且由母親及老師各以5萬港元作人事擔保,該段時間被告毋須居於報稱地址及到警署報到。她被控1項非法集結罪,控罪指被告於於2019年9月29日,在旺角太子道西旺角警署對出附近一帶參與非法集結。

案件編號:HCCP 39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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