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毆曾健超案警員關嘉豪獲批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佔領期間因毆打曾健超而被判囚兩年的警員關嘉豪,獲高等法院上訴庭批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保釋條件是10萬元現金,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不准離開香港。 連同關嘉豪,7名被告已全部獲准保釋外出。 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引用早前其他被告的保釋外出申請判決書內容,指法庭考慮到被告數目及刑期等,估計至少要排期6至9個月才能安排上訴聆訊,屆時案中被告若未獲保釋,可能已服完大部分刑期,如成功獲減刑的話,實際所服刑期可能較判刑長,因此批准保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