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深水埗3死30傷車禍 城巴司機判囚2年半停牌5年

去年9月一輛城巴駛至深水埗長沙灣道失控衝上行人路,導致3死30傷。城巴司機早前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認罪,在區域法院被判監2年半,停牌5年。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方烱華初犯,案發時車速不算快,本身未必嚴重至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如根據英國案例,今次事件僅屬不小心駕駛引致他人死亡,而即使歸類為危駕,亦屬危險性最低的。 辯方指,被告知道疏忽而引致他人死亡,已造成心理、精神及生理的影響,但仍堅持認罪。被告亦是顧家「好爸爸」,現時與持雙程證來港的太太育有一名13歲的女兒,事件定必令其家庭面對財政困難及心理影響,又指不幸事件已成過去,希望法官輕判。法官姚勳智認為,案情嚴重並考慮被告認罪,因此作出有關判刑。 案發在去年9月22日,45 歲被告駕駛城巴E21A,於長沙灣道與欽州街交界,失控鏟上行人路,撞到一群正等候過馬路的途人,巴士上層亦被大廈簷篷劏開,最終釀成3死30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