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潑臭水事件許智峯陳志全朱凱廸疑違權力特權條例被捕

警方表示,立法會會議期間,掉下或潑出惡臭的液體,導致會議中斷,疑違權力特權條例。

3名立法會前議員包括許智峯、陳志全及朱凱廸,早上分別被警方上門拘捕,指他們涉嫌與立法會內潑臭水的事件有關,3人正被扣查。

警方說,今年5月28日上午、6月4日上午及下午接獲立法會秘書處報案,指有人於上述時段舉行的立法會會議期間,向主席台方向掉下或潑出惡臭的液體,導致會議中斷。在5月28日的事件中有兩名人士報稱不適。

警方又說,港島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經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後,今日採取行動,拘捕3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38歲至48歲,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382章《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的「藐視罪」及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中的「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或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