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航拍Formula E 3男東區法院提堂

3名被告,左起聶拜一、容嘉暉、沈志青。岑詠愛攝

星島日報報道】3名男子疑在去年Formula E賽事期間,在賽道上空操控航拍機,被控導致飛機對人或財產造成危害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41歲聶拜一及29歲容嘉暉被控於2016年10月9日,在香港中環龍和道近分域碼頭的中國建築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地盤內的貨櫃內,魯莽或疏忽地導致飛機對人或財產造成危害。 另涉案第三被告,43歲沈志青被控於同年同月同日在香港龍和道南邊行人路近立法會魯莽或疏忽地導致飛機對人或財產造成危害。 違反香港法例第448C章 1995年飛航(香港)令第48及91條。 法庭記者:岑詠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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