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誇大工人日薪獲更多工資 3人被廉署拘控

【on.cc東網專訊】廉政公署今日(11日)分兩案起訴一間水管工程分判商的一名董事及兩名前工人,控告他們涉嫌誇大數名工人的日薪,以詐騙兩間合約承辦商額外工資最少共36萬港元。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而3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星期二(15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和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

廉署指首宗案件的被告為黃駿明,40歲,勵駿水喉工程有限公司(勵駿)董事,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而第二名被告為龍偉成,30歲,勵駿前工人,則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

勵駿從事水管工程,並於2014年獲分判尖沙咀一個綜合辦公大樓重建項目的部分水管工程。黃代表勵駿與包括龍偉成在內的多名工人簽訂僱傭合約,他們的工資則由該項目的承建商支付。黃被控涉嫌於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27日期間,向該尖沙咀項目的承建商虛報工人的應付工資金額,而誘使該承建商支付多於其應收取的工資,導致黃獲得利益或該工程公司蒙受不利。

龍偉成被控的罪名指,他涉嫌於2015年11月2日至2018年6月27日期間,與黃一起串謀詐騙上述承建商,虛假表示議定日薪是其僱傭合約上列明的日薪,從而誘使承建商支付高於議定工資的金額。該等工人的僱傭合約上列明的日薪據報被誇大250至450港元。他們據報向黃歸還額外工資至少共34萬港元,當中包括龍的9.1萬港元。

另一宗案件的被告陳沛鋒,27歲,勵駿前工人,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勵駿於2016年獲委聘為另一個在馬鞍山進行的水管工程項目的三判商。勵駿一名代表負責為該項目的二判商,聘請包括陳在內的工人。

控罪指陳涉嫌於2018年1月25日至6月7日期間,與該名勵駿代表一起串謀詐騙該馬鞍山項目的二判商,虛假地表示陳沛鋒的議定日薪,就是該二判商與他訂立的僱傭合約上列明的日薪,從而誘使該二判商向陳沛鋒支付高於議定工資的金額。據報陳的僱傭合約上列明的日薪被誇大約350港元,他從該二判商收取額外工資共2.1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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