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迫簽6萬療程 美容院職員被捕

經濟日報專訊】一女子去年底在一美容院進行療程時,被手持針狀美容工具的職員威脅購買6萬元療程,事主大驚,最終以信用卡支付2.2萬元後脫身,並向海關投訴。海關昨拘捕32歲女職員。 聲稱免費試做 指開針必付款 消息指,案中20多歲的女事主原本在該美容院購買過美容療程,有人聲稱可提供免費試做的脫油脂粒療程,女事主亦答允。 惟職員在進行療程期間,卻手持針狀的美容工具,並語帶威嚇催促女事主,要先繳付6萬元購買脫油脂粒療程,女事主雖曾拒絕,但對方指已經開針,必須付款,女事主見對方手持針狀美容工具,不敢貿然反抗,最終經討價還價後,不情願地以信用卡支付2.2萬元,事後向海關投訴。 海關屢接投訴 曾放蛇調查 據了解,該間位於尖沙咀金馬倫道恆信商業大廈的美容院非連鎖店,只有1個董事及2名職員。 海關之前亦曾接獲數宗針對該美容院營銷手法的投訴,亦曾放蛇調查,惟因部分事主其後獲退款,或不願給口供及出庭作證,直至該名事主願挺身而出,海關始能展開刑事調查及作出拘捕行動。 被捕的32歲女職員涉嫌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獲准保釋候查,案件仍在調查中,海關未有公開涉案美容院名稱。 根據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商戶如果向消費者作出騷擾、威迫或施加不當影響,損害消費者的選擇或行為自由,使他們作出本來不會做的交易決定,便有可能觸犯《商品說明條例》內具威嚇性營業行為的罪行。 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如罪行是在管理人員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觸犯,管理人員亦須負上刑責。
更多經濟日報網站內容, 請登入hk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