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法集結蒙面打鬥等4罪 中四男生准保䆁守宵禁令

被告徐俊傑(中間藍色衫)。黃雅純攝

星島日報報道】中四學生早前在牛頭角玉蓮臺與中年男子疑為「影大頭相」發生爭執,期間傷及另一名勸架的途人。他被控非法集結、違反《禁止蒙面規例》、公眾地方打鬥及普通襲擊共4罪,今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獲准保䆁,案件押後至12月16日再訊,以便警方檢驗被告的電話及尋找相關的受害人。 為學校運動健將的被告徐俊傑(18歲)獲准以現金3000元保䆁外出,期間須遵守晚上9時至早上6時的宵禁令、每週一次往警署報到、不得離港及居住於報稱住址。 4項控罪分別指,他被控於10月18日在秀茂坪牛頭角道297號玉蓮臺地下外參與非法集結,並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一個黑色口罩。 另被控同日與一名不知名男子在上述公眾地方參與非法打鬥,以及襲擊男子吳耀華。據悉,該吳耀華為勸架的途人。 法庭記者:黃雅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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