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騙1.6萬膳食費 華美銀行前副總裁准1500元保釋

被告王争准以1500元保釋外出。

【星島日報報道】40歲銀行前副總裁涉嫌使用虛假資料收據,向該銀行申領共逾1.6萬元膳食費用,事後被廉署起訴,被控8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12再訊,以向控方索取文件並為被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續准以1500元保釋外出,除現任被告助理的一位證人外,不可直接或間接接觸其他控方證人。 被告王争報稱任華美銀行第一副總裁,需要普通話翻譯,她在財富管理部工作,負責向客戶提供銀行服務。被告亦有權申請發還與客戶會面期間支付的膳食費用。 控罪指她於2016年4月1至2017年5月19日,使用看來屬5間餐廳的收據,包括星月樓、太興餐廳、忠誠茶座泰國菜、北園酒家、正斗(沙田)粥麵專家等,被告在相關收據上載虛假陳述,聲稱在上述餐廳花費1.6萬元,而她明知意圖而用以誤導華美銀行。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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