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020年參與非法集結 「踢保」4年後外地返港被檢控 20歲男生認罪囚8周

涉2020年參與非法集結 「踢保」4年後外地返港被檢控 20歲男生認罪囚8周

2020 年《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夕,有網民發起在觀塘 APM 商場「和你 Sing」,警方其後入商場驅散,當日有 4 人被捕。事隔逾四年,一名案發時 16 歲、曾「踢保」的男學生,2024 年 7 月返港時被捕,指他涉當天舉「香港獨立」字眼和獅子山圖樣的藍旗。他同月承認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周一(12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囚 8 周。

法庭為被告索取 3 項俗稱「3C」的報告,看能否以禁閉式刑罰替代監禁;惟辯方求情指被告正在英國讀書,冀服刑後順利開學,故不希望判入更生中心、勞教中心或教導所。

案情:被告展示「港獨」旗

被告李君濂(現年 20 歲,報稱學生)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指他於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觀塘創紀之城第五期 APM 內與蔣焯生、黃楚婷、張仲綸及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 18(1) 及 18(3) 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案情指,2020 年 6 月 30 日傍晚 6 時,觀塘 APM 商場進行「和你 Sing」示威活動,提早紀念七一立法會衝突一周年。在場便衣警發現被告展示有「香港獨立」字眼和獅子山圖樣的藍旗,在約 6 時 50 分截停被告。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及錄影會面時均保持緘默。

「踢保」4 年後返港再被捕

本案被告與同一事件另案的 3 名被告,於 2020 年 7 月至 12 月先後「踢保」,暫時獲釋。警方之後索取法律意見後,決定起訴各人共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當中黃楚婷、張仲綸於 2022 年 4 月 21 日重新被捕及被起訴,蔣焯生則在 2022 年 6 月 6 日被重新起訴。

2024 年 7 月 15 日,被告返港時重新被捕,他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翻查資料,黃楚婷及張仲綸承認非法集結,2022 年 7 月被判囚 8 周。蔣焯生則於「踢保」後返回英國讀書,警方 2022 年 4 月再欲拘捕,當時蔣正身處英國,其後在 6 月回港並在機場被捕;他承認非法集結,2022 年 10 月被判囚 8 周。

KTCC138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