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6年前非禮甥女表證成立 姨丈反斥「講大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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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63歲姨丈涉嫌於26年前,在90至96年間,藉抱起當時年僅4歲姨甥女時,多次伸手撫摸其下體,直至姨甥女2年前閲讀類似非禮的新聞報導才鼓起勇氣報警,姨丈在區域法院否認6項非禮罪名受審。法官沈小民裁定控方表證成立,被告選擇出庭自辯。 被告指,89年和前妻兩子由國內來港定居,事主是他前妻的姨甥女,目前任職地盤工人,和第二仼妻子育有一雙子女。96年他和前妻移民美國,但前妻知道他有婚外情,被告在97年初為現任妻子返港。 被告辯稱他有時抱姨甥女、但絶對沒有非禮過姨甥女,如果姨甥女指他有70、80次非禮她,為何不報警?實很難想像。被告接受控方盤問指,間中會抱姨甥女,「我唔鍾意佢,我都唔會抱佢」。他又否認姨甥女一切的非禮指控,反指姨甥女「講大話」。 被告表示,他有兩段婚外情,要供養兩個家庭,所以博命工作,不停加班賺錢,日夜顛倒,晚7至翌晨7時才下班,早上下班進食後便睡至傍晚6點起牀晚飯之後便上班,一星期做足7日,根本不可能有時間像姨甥女所說在下午時間非禮她。 事主母親今早出庭作供稱,98年某日女兒在觀看電視節目《警訊》時,內容提及有父親侵犯親女的事件,當時情緒突失控,大喊大叫,她追問下,女兒說「我俾姨丈非禮」,但她沒有報警,稱自己「鄉下女人乜都唔識」,「我信天主30多年、天主好公正的,我乜都交俾天主去搞,我唔使去搞」。 控辯雙方證供完結,明午結案陳詞。 法庭記者:徐曉伊 建立時間:12:20 更新時間: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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