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6年前非禮甥女表證成立 姨丈自辯稱無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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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63歲姨丈涉嫌於26年前90至96年間,藉抱起當時年僅4歲姨甥女時,多次伸手撫摸其下體,直至姨甥女2年前閲讀類似非禮的新聞報導才鼓起勇氣報警,姨丈在區域法院否認6項非禮罪名受審。法官沈小民裁定控方表證成立,被告選擇出庭自辯。 被告指,89年和前妻兩子由國內來港定居,事主是他前妻的姨甥女,目前任職地盤工人,和第二仼妻子育有一雙子女。96年他和前妻移民美國,但前妻知道他有婚外情,97年初為了現任妻子已返港。 被告辯稱他有時抱姨甥女、但絶對沒有非禮過姨甥女,如果姨甥女指他有70、80次非禮她,為何不報警呢,實很難想像。被告否認姨甥女一切的非禮指控,反指姨甥女「講大話」。 被告下午接受控方盤問指,他間中會抱姨甥女,若果她不乖,或「我唔鍾意佢,我都唔會抱佢」,不過今次姨甥女不乖,因為她在庭上說假話,誣告他。 法庭記者:徐曉伊 建立時間:12:20 更新時間: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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