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7.1刺傷警員男子還柙到八月底再提堂

涉嫌7月1日在銅鑼灣以利器襲擊警員的男子,昨日凌晨在機場被捕,他被控以一項有意圖傷人罪,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辯方提出保釋,不過裁判官最終決定拒絕,被告還柙至8月24日再提堂。 被告黃鈞華,被指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條。控罪指他涉嫌在七一當日,在港島高士威道皇仁書院外,意圖令一名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非法及惡意傷害該名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