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蓋區議員宣誓安排周五刊憲 3月交立法會首讀二讀

<匯港通訊> 政府提出修例,完善公職人員宣誓安排,修例涵蓋區議員,並列明違反誓言的處理機制和法律後果。政府本周五將條例草案刊憲,3月17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預料在今年第二季完成三讀並通過。

政府稱,考慮到立法會議員或區議員的席位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建議應加快相關司法程序的最終結論,設立「越級上訴機制」。不服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的判決的一方,如取得終審法院上訴委員會的上訴許可,可直接向終院提出上訴,申請上訴許可須於原訟法庭頒下判詞後的14個工作天內向終院提出。

政府稱,有關做法有助法庭從速處理由律政司司長提出有關議員涉嫌作出違反誓言行為或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的法律程序,令立法會或區議會的組成和有關議員的席位,更快得到確立。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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