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鏹案足浴店東主仍留醫 疑犯被控意圖傷人下月再提堂

足浴店東主仍留醫。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大角咀日前發生淋鏹水傷人案,46歲姓黃的足浴店女東主,仍然留醫威爾斯醫。女疑犯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控方申請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23日再提堂,待警方進行有關認人程序及DNA化驗再訊。 被告但昭娟(48歲)今於西九龍法院應訊,可見其額頭及右邊臉頰有明顯傷痕。控罪指,被告於4月23日在旺角通州街富安大廈一單位內意圖使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中國女子黃琼。 法庭記者:梁銘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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