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大非法集結案4人判囚 官稱人群冷眼旁觀令人吃驚

前年9月九龍灣淘大商場非法集結案,4名被告早前承認非法集結及傷人等共5項控罪,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入獄19至20個月不等。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示威者為抽出「非我族類」,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現場大部分人冷眼旁觀,拍照留念,令人吃驚。 對於要求庭內如果有人戴印有英文字母的黃色口罩,需要更換,練錦鴻解釋,法庭不宜成為表達政見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