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駐港領館職員涉嫖妓被拘 深圳警方:按請求未通知家人

【on.cc東網專訊】內地官媒引述深圳羅湖警方消息,指英國駐香港總領館28歲香港籍僱員鄭文傑本月9日涉嫌嫖妓,被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警方又強調,是案發後應鄭本人的請求,才依法未有將其違法行為通知他的家屬。

據報道,警方指鄭文傑是違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6條的規定才被行政拘留15天。據了解,第66條涉及的是賣淫嫖娼,且只有賣淫或嫖娼才會被處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並可被處罰5000元人民幣(5627港元)以下罰款。

事緣於鄭文傑本月8日前往深圳後,當晚與家人親友失去聯繫;家人其後先後向香港警方及入境處求助,表示鄭當天是前往深圳出席商務會議,並在返港途中,發短訊予女友指正過境後失聯。事件引起輿論熱議,英國外交部亦表明「極度關注」事件,惟中國外交部周三(21日)反駁指事件屬「中國的內部事務」。

另外,英國外交部及後發表聲明,指正嘗試與鄭文傑聯絡,敦促北京及地方當局提供更多有關資料。聲明重申,自鄭文傑被拘留至今接近兩星期,英方和鄭的家屬一直無法與他取得聯繫,英方將持續向中方提出要求。

鄭文傑於本月8日前往深圳出席會議,翌日搭高鐵回港,期間被羅湖警方拘留至今。內地《環球時報》報道,羅湖警方透露,鄭文傑因為涉及賣淫嫖娼,被警方行政拘留15日。

官媒周四發表評論,指鄭借出差放縱自我,因嫖娼被捕「很不光彩」,希望能低調處理,從人道主義的角度可以理解;惟西方以及部分媒體把他失蹤與香港當前局勢聯繫起來,是給他「補刀」。評論又指,鄭既非名人,亦非近期很活躍的抗議人士,且經常前往深圳,內地警方沒必要「搞」他,一些媒體宣稱鄭是「被嫖娼」,無法取信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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