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逮捕12名涉偷渡港人 至少1人申請取保候審被拒

深圳逮捕12名涉偷渡港人 至少1人申請取保候審被拒

12名港人涉嫌偷渡案,深圳鹽田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12人,其中兩人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其餘10人涉嫌偷越邊境罪。其中最少一人申請取保候審被拒。



申請取保候審被拒的港人黃偉然,根據深圳鹽田公安局發出的文件,當局認為採取取保候審「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決定不會變更強制措施。



12名港人的家屬回應內地批准逮捕12人,表示對決定感到震驚和憂心,促請當局馬上停止秘密羈押,容許家屬及受委託律師探視。家屬指,擔心12人在過去30多日受到不人道對待,以嚴刑強迫認罪,以及未來會像其他「政治敏感」案件一樣秘密審訊,重申家屬堅拒「官派律師」,未來將聯同受委託律師繼續爭取會面,以及收集與辯護相關的證據。



家屬要求中共及港府立即提供12人的官派律師名單、容許家屬委託律師探視被捕人、向被捕人提供合適藥物,以及釋放12人回港等。



較早前,保安局表示,警方已接獲內地通報,根據最新資訊,12人已各自委任兩名律師,家屬如有求助要求,可以繼續與入境處聯絡,處方會繼續按機制協助,將提出的書面訴求轉交內地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