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槍擊案】2被告續還柙 待完成索取法律意見

被告楊永松事後被警方拘捕。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本年4月深水埗發生槍擊案,有人疑因在釣魚機賭檔被指出千,與檔主爭執後離開,事後纠黨折返涉以石屎槍射傷檔主後逃去,遭警方迅速拘捕,涉開槍男及其同黨今早在‪九龍城法院‬提堂,各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兩件案件押後至下月11日再訊以待完成索取法律意見,二人繼續還柙看管。 控方透露,羅姓檔主於案發時遭槍手以石屎槍擊中手臂,其傷口的金屬碎片被取出經化驗後,證實與槍手住所內及其天台一背包內找獲的鋼珠彈相同。 控方又透露另一化驗結果顯示,槍手住所內尋獲的其他氣槍並不能定義為「機械」。 34歲被告楊永松,為槍手,被控於今年4月12日在‪深水埗長沙灣道桂祥大廈‬外,非法及惡意傷害檔主羅智群。另一名被告為29歲謝澤羣,為槍手的同黨,報稱無業。控罪指,他於同日與楊非法及惡意傷害羅,使其身體受嚴重傷害。 法庭記者:陳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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