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留任津貼 增培訓金額 勞工處優化3就業計劃

勞工處優化包括中高齡就業計劃在內的三個計劃。
勞工處優化包括中高齡就業計劃在內的三個計劃。

【本報訊】勞工處昨宣布優化三個就業計劃措施,以試點形式,向在「中高齡就業計劃」、「展翅青見計劃」及「就業展才能計劃」下獲聘的六十歲或以上年長人士、青年及殘疾人士發放留任津貼,鼓勵他們接受培訓及穩定就業,合資格人士每人最多可獲發放一萬二千元。政府亦會調高僱主聘用員工的在職培訓津貼額,計劃期內,每名僱員可獲的每月津貼額較前增加一千元。

受聘者最多可獲1.2萬元

勞工處表指試點計劃為期三年,僱員如果受聘於全職職位滿三個月,可獲發留任津貼三千元,其後留任每滿一個月可獲發額外留任津貼一千元,直至完成為期六至十二個月的在職培訓為止,兼職職位的留任津貼金額為全職職位的一半。

當局同時會提高三項計劃的僱主培訓津貼,僱主聘用每名求職人士並提供培訓者,可獲在職培訓津貼金額上限提高一千元,如按「中高齡就業計劃」聘用六十歲或以上失業或已離開職場的求職人士,相關津貼由每月最高四千元增至五千元,為期六至十二個月;而聘用四十歲至五十九歲的失業求職人士,在職培訓津貼亦由每月最高三千元調升至四千元,為期三至六個月。

「展翅青見計劃」的僱主可獲的在職培訓津貼,每月由最高四千元增至五千元,為期六至十二個月;「就業展才能計劃」下,員工首三個月工作適應期中,僱主可獲每月培訓津貼上限由七千元增加至八千元,其後六個月的每月上限由五千元調升至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