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買日本樓 遭連環詐騙700萬

情侶A先生和B小姐購買日本物業不幸被騙三百多萬港元。

【星島日報報道】港人投資日本物業,須防受騙!華裔日籍物業代理,疑連環詐騙多名港人逾七百萬元,其中一對本港情侶被游說付款購買東京兩幢舊樓後,有人疑以賣家違約拒售等理由不進行交易,再訛稱款項已交給他人,騙取逾三百萬元款項。兩人「樓財兩空」下,在港日兩地報警,港警深入調查後,趁日本代理來港時將其拘捕。 華裔日籍物業代理,疑連環詐騙港人七百多萬元。該名懷疑騙徒為廣州移居日本的呂X智,又名櫻X智,三十二歲,兩年多前曾在本港從事日本物業代理生意,其妻為日本出生的三十三歲華裔女子櫻X晴香,又名陽X遙,二人在東京開設公司,通過香港代理招攬客人後,疑伺機騙財。 其中損失最大為情侶A先生和B小姐。據他們表示,去年六月上網瀏覽代售日本物業網站,對大阪一間地鋪感興趣,於是前往該公司位於太子的辦公室,經姓陳負責人介紹後決定購買,日本代理呂X智不久來港收款。 A憶述,去年八月二日,呂在陳的辦公室出示地產代理牌照,又稱公司實力雄厚,令他和B感覺有保障,於是簽約,以日圓現金支付樓價一成的首期款、佣金和手續費給對方,共約二百九十七萬日圓(約二十萬零二千港元)。 可是,呂在數天後發訊息,聲稱業主反口加價,交易告吹,卻說有更好物業介紹,為東京豐島區東池袋一幢三層高舊樓,建議代為開設公司,用公司名義購買,以減省稅項,他們同意後,呂在去年八月三十日再來港,他們再支付日圓現金,連同之前購地鋪未退還款項,作為該樓宇首期款,兩日後再將九成餘款匯入呂的日本公司戶口,總計支付約三千零九十六萬日圓(約二百一十萬五千三百港元)。 兩事主高興地等待收樓,但等近兩個月仍無音訊,呂其後發訊息稱賣方違約拒售,購樓款暫由「司法書士」(物業買賣公證人員)保管,但後來他們自行調查得知,賣方去年十一月九日將物業賣給他人,惟呂不斷砌詞,強調款項不在其手上。 此外,呂去年八月三十日來港收取上述樓宇首期款項時,又推介東京中央區日本橋一幢六層高舊樓,售價四千七百八十萬日圓,聲稱可改建「太空艙」民宿,建議另設公司合資購買,眾人不久達成協議,A、B和一名親戚佔三分之一股份,合共支付約一千七百一十四萬八千日圓(約一百一十六萬六千港元),另一名姓倪港男也佔三分之一,呂和香港姓陳代理佔餘下三分之一。 不過,A和B後來發現,去年九月十八日,有人悄悄以其日本代理公司名義購入該樓宇,他們不斷發訊息質問,有人又以賣家違約等藉口拒絕退款,更將騙財罪行狡辯為經濟糾紛。 A先生向本報透露,除了他和B被騙約四千八百一十萬日圓(約三百二十七萬一千港元)外,其親戚、姓倪港人也分別損失三十八萬多港元和一百一十五萬多港元,至於姓陳香港代理也聲稱被呂詐騙二百多萬港元,他們各人共被騙財約七百多萬港元。 為追回失款,兩人去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前往日本,在「警視廳新宿警察署」報警,警員以事件屬經濟糾紛為由,拒絕受理,建議入稟提出民事索償。至今年三月十三日,他們在本港報警,警方將案件列為「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旺角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迅即調查,其後趁呂在今年九月十一日來港時,在機場採取拘捕行動,經錄取口供後准予保釋,呂須在今天前往警署報到。 持有日本物業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雖然他對當地法律不太了解,但按常理來說,物業代理收款後,買家拿不到物業,竟不被視為偷竊或行騙,實在難以理解,幸港警將騙徒拘捕,為受騙港人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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