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6月1日起可申請簽證赴韓須提交財政證明 免檢疫需登記針卡(附流程)

【星島日報報道】據韓國觀光公社香港支社公布,港澳地區的旅客,持有港澳特區護照或者英國國民(海外)(BNO)護照可以重新前往南韓旅行。不過根據南韓駐港總領事館文件,由於南韓仍然未恢復免簽證入境待遇,所以港澳旅客不適用於電子簽證(K-ETA),仍然需要申請實體簽證。

由6月1日起,旅客可以申請短期個人旅遊簽證(C-3-9)入境南韓。旅客接種了2針世衞認可的新冠疫苗後第14至180日,或者打3針疫苗,並於檢疫情報預先登記系統Q-CODE(https://cov19ent.kdca.go.kr)上登記接種記錄及上載證明,就可以免隔離檢疫。

簽證申請方法如下:

首先於南韓簽證網站(www.visa.go.kr)填寫電子表格並列印;

然後親身到南韓駐香港總領事館遞交其餘所需文件,並支付港幣$320簽證申請費用(適用於單次入境,最多停留90天);

等候簽證審核,審核最少需7個工作天(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不包括在內);

之後領取簽證日期將於申請手續完成後或透過手機短訊通知,申請者可於星期一至五13:30至16:30期間,親身前往南韓駐香港總領事館領取入境簽證。

旅客要注意,南韓駐香港總領事館接受簽證申請時間為星期一至四(工作日)09:00 - 11:30,申請人數每日限額為30人。根據文件,一般持有特區護照的申請人,需遞交申請表格必須由申請人本人親自填寫/簽字,貼好照片,照片規格: 白色背景彩照, 35 x 45 mm;護照的有效期必須逾6個月 (正本及載有個人資料頁複 印本);身份證複印件、以及最近三個月相當於逾港幣20,000的財政狀態證明材料。而申請文件並不包括疫苗接種記錄。

以下的財政狀態證明材料中,任選其中一種即可 (香港/澳門/國內的銀行帳戶皆可):

包括銀行存摺簿(顯示最後結餘紀錄的日期,需為申請日前一個月內) - 原件及最近連續三個月記錄的複印件。

銀行發出之定期存款證明 (需於 3 個月前開立及存款期滿日為申請日以後的日期)–原件及複印件。

申請日前連續三個月的銀行月結單,而最後一期需於近一個月內發出(複印件或電子版的列印本均可)。如該月結單為「綜合理財」月結單,上記「存款」一欄的餘額需相當於逾港幣二萬, 其他「投資」或「房貸」等不作計算。 需提交整份(全部頁數)的月結單。

申請日前一個月內,由銀行印發最近連續三個月的流水帳/記錄 (附有銀行分行蓋章)如使用「網上銀行」服務, 可自行登入網頁版本,並列印最近連續三個月的交易紀錄及存款餘額的屏幕截圖。

注意手機應用程式的屏幕截圖不獲接受。通常該等紀錄未有顯示戶口持有者的姓名, 申請人需自行提供額外資料(例如:載有帳戶號碼及戶口持人姓名的銀行卡 – 原件及複印件) 以作證明。

簽證申請詳情可參考(按這里瀏覽)

申請所需文件可參考(按這里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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