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協暨奧委會周四公布經修訂的運動員遴選政策及指引

港協暨奧委會表示,將於本周四向所有體育總會或機構,公布經修訂的「運動員遴選政策及指引」及「採購政策及指引」,並會在稍後即將舉行的國際綜合運動會遴選中採用。 發言人說,高度重視審計署在2020年4月發出的報告書建議,去年下半年成立了「獨立督導委員會」,委任前警務處處長鄧竟成為召集人,成員包括周一嶽及馬清楠。 在委員會督導及監察下,截至今年8月下旬,大部分的建議經已順利落實執行,其中最為重要的「運動員遴選政策及指引」及「採購政策及指引」經過全面檢討及修訂,再由廉政公署覆核後已經完成,稍後公布。 發言人說,去年10月成立的「體育總會機構管治小組」,已與30個奧運項目的體育總會或機構會面,預計明年首季將完成撰寫首份階段進度報告,並在2023年第三季完成所有體育總會或機構的檢視工作後,分析總結各體育總會或機構現時的管治狀況及問題,提出建議及改善方案,及編訂報告書提交予政府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