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協暨奧委會:未依指引應對錯播國歌將懲處 領隊可被解除合約

【Now新聞台】港協暨奧委會發出播國歌和升掛區旗指引,義務秘書長王敏超表示,如在賽事期間發現出錯,運動員及領隊應在不超過十秒內更正,如有人不跟從指示,會作懲處。

欖球賽事接連發生國歌及區旗出錯事件,港協暨奧委會發出新指引,運動員及領隊參賽時發生錯播國歌情況,應以「T」字手勢示意反對,不超過十秒內更正,若主辦方無即時更正,領隊應帶隊離場,一旦有人不跟從指示,會視乎嚴重性作懲處。

港協暨奧委會義務秘書長王敏超:「如果受薪的教練,有機會要解除合約,如果可能是領隊的話,這些領隊將來是否容許他帶隊,我想要作出阻嚇性懲罰。主辦單位根本是辦事不力、做事都不跟程序的話,我們會向國際總會,甚至是奧林匹克委員會投訴,希望主辦單位將來被制裁,甚至停辦這些賽事。」

有屬會同意指引清晰、合理,認為隊伍出錯應接受懲罰。

港協暨奧委會名譽副會長、足球總會主席貝鈞奇:「我認為爭議是沒有的,按照以往出隊的慣例,已經做了許多與這次指引相同的做法。一般而言,主辦方弄錯了,(隊伍)有責任矯正他的錯誤,我不太擔心隊伍出錯。」

不過有運動員指,在參賽過程中較少參與播國歌和掛國旗的安排,難免有壓力。

香港女子馬拉松紀錄保持者姚潔貞:「本身的大會、我們秘書處已經遞交國歌,我們不會預先聽到,如果好像這次播錯了,原來要承受大的壓力,我們作為運動員會不安心,好像躺著也中槍。」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接受媒體訪問時指,新指引有助維護國歌尊嚴,絕對不是要懲罰運動員,正與搜索引擎網站商討如何避免出錯國歌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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