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質疑通訊局裁決 指對港台不公允

通訊局裁定港台節目《左右紅藍綠》其中四集評論警方處理示威事件手法,具損害性批評、言論或會影響警方聲譽,但沒有證據顯示港台有給予警方適當機會及時回應,有違《電視節目守則》指引,向港台發出警告。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認為,對港台不公允,質疑通訊局獨立性,有袒護手握公權者、打壓非官方意見之嫌。 工會表示,根據《電視節目守則》第九章,對具爭議性的個人意見節目的要求是,在「同一系列節目,或於合理時間內在目標觀眾相近的同類型節目中提供適當機會,以便他人可以回應」。對於節目嘉賓提出的問題,警方有發出聲明或回應傳媒查詢,港台已於合理時間內在港台電視31台,多次播放警方回應,可見節目嘉賓與警方的發言機會均等,沒有偏私。工會說,《左右紅藍綠》的講者是在得知警方說法後,再作評論及說明,反問通訊局是否要求個人意見節目,必須取得「回應嘅回應」才能播出。 工會強調,《左右紅藍綠》廣開言路,讓各嘉賓不論立場,都能一氣呵成闡述觀點,而非於同一集羅列所有立場,過去亮相人士包括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葉國謙、青年民建聯總監顏汶羽、公民黨主席梁家傑等。工會認為節目成為政局不穩的代罪羔羊,已於七月底停播,新節目並非個人意見節目,工會要求與管理層會面,促請管方公開說明停播理據。 工會又指出,通訊局11名成員,有兩人是官派成員,其他成員包括前審計署署長、法律界人士、通訊科技學者、會計師、社工、物流及工業界人士,皆由政府委任,質疑是由外行評內行,容易忽視製作單位的專業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