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製作人員工會指就頭條新聞司法覆核申請已獲受理

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及香港記者協會早前提出司法覆核,尋求推翻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港台電視節目《頭條新聞》2月播出的一集,內容侮辱警方的投訴成立,及向港台發出警告的決定。工會表示,申請已獲法庭受理。 入稟狀表示,申請一方認為通訊事務管理局誤將《頭條新聞》歸類為個人意見節目,並沒有考慮節目的內容具諷刺性質,並基於錯誤的標準作出的決定,是不合比例和不公平地限制言論自由的表達,相關決定並不合理。 申請一方提出通訊局誤解「社會群組」的定義,將職業理解為「社會地位」,令通訊局錯誤為警隊的職業,提供額外保護,可以不受公眾基於言論和表達自由下所作出的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