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節目知識產權屬港台 檢討期間不參賽及領奬

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表示,管理層一直沒有公開向員工交代,要求同事不參賽及退出比賽、甚至退回獎項的原因及理據,認為做法違反邏輯,令人費解。工會認為,檢討參賽機制,毋須退出比賽,促請管方不要褫奪同事獲獎機會。 工會又說,參賽作品已播出,同事獲獎並非個人殊榮,而是代表外界對港台報道的肯定,強調獲獎並無不妥,亦看不到同事獲獎與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守則》及《香港電台約章》有何衝突,又指從來沒有聽聞新聞機構禁止員工獲獎,要求管方「用文明說服」他們。 港台發言人回應表示,港台節目的知識產權屬港台擁有,因應《香港電台的管治及管理檢討報告》指出港台在不同範疇包括機構管治均有可改善之處,港台正就各方面的運作進行檢討,包括檢討提名電視及電台節目參與遴選本地、內地及國際獎項的機制,在過渡期間港台不會參與任何獎項遴選,亦會退出已參選的獎項提名及不會領取相關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