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向香港招商銀行借貸 返大陸被指詐騙判囚18年 涂謹申:若修例將來可被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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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人郭春生,在1996年以凱捷(香港)有限公司股東身分,向招商銀行香港分行借貸1450萬美元,並將旗下吉林龍華熱電股份有限公司的25%股權,抵押給招商銀行,其後郭春生提取據稱屬招商銀行、近6400萬元人民幣的花紅,在2009年被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檢察院,以合同詐騙罪起訴,判處終身監禁,後減至有期徒刑18年,現已入獄逾10年。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案件嚴重違反一國兩制,因為郭春生選擇在香港簽定協議,應以香港的法律作為依歸,但是「(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將香港民事的案件,變成內地的刑事案件去判終身監禁。」

郭春生在深圳被捕,涂謹申指,案件正是香港行為被判內地刑事罪行的典型例子。港府近日建議修訂兩條法例移交逃犯至中國大陸及台灣等地,涂說:「唔使上深圳,將來都可以引渡你啦。」

涂謹申又提及,郭春生的案件,2011年招商銀行曾向吉林省長春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索償,最終以銀行不享有抵押權為由被駁回。涂質疑內地法院的裁決欠一致性,刑事法庭判郭春生有罪,但民事法庭卻指其無罪,「內地的左右手對打……真係匪夷所思。」

涂謹申(中)數月前收到在內地因「合同詐騙罪」被判終身監禁的郭春生的家人求助,黃先生(左)和陳先生(右)是郭春生的好友,同樣往返內地做生意。徐雪瑩攝
涂謹申(中)數月前收到在內地因「合同詐騙罪」被判終身監禁的郭春生的家人求助,黃先生(左)和陳先生(右)是郭春生的好友,同樣往返內地做生意。徐雪瑩攝

涂謹申認為,郭春生的案件不合理、不合法,嚴重違反一國兩制,因為涉案公司是香港公司、批出貸款的銀行是招商銀行香港分行、簽定協議的地方是香港,應以香港的法律作依歸,「(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將香港民事的案件,變成內地的刑事案件去判終身監禁。」涂謹申說,案件打擊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指投資者選擇在香港借錢、選擇以香港法律簽約,是期望能以香港律師處理,有事可循香港法庭審訊,可以做到「香港事件,香港解決」,並相信香港有法治、公正的辯護制度、普通法亦廣為國際使用,「香港行為被視為內地的一個刑事行為,如果是這樣的話,就很危險,沒人會覺得安全、沒人覺得有信心。」

涂謹申質疑,香港在一帶一路的國際仲裁中心角色是否仍能令人信服,舉例指假設哈薩克斯坦要興建基建,與中資企業合作,在香港簽署協議,當兩者出現糾紛,本港法律便不能阻止哈薩克斯坦人在內地被判罪,「將來做咩國際仲裁中心?點樣做一帶一路、中國夢?嗰時真係發緊夢……香港行為、香港解決,不能夠香港行為、內地解決。」

在郭春生的案件,涂謹申又提及,2011年招商銀行曾向高級人民法院提出民事上訴,向龍華股份公司索償該筆6,400萬元人民幣的花紅,最終被駁回,裁決原因是招商銀行在2000年前,對龍華股份公司不享有抵押權,因此股息非由招商銀行擁有。涂指:「民事上是郭先生勝訴。」質疑內地法院判決沒有一致性,刑事庭判郭春生有罪,但民事庭卻判其無罪,「內地的左右手都已經對打……真係匪夷所思。」涂透露,郭春生案件中,當時負責審判的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庭長,之後因貪污而被判終身監禁。

案件判決書第16頁寫道:「香港商業罪案調查科提供的香港有關金融機構的材料證實:郭春生將分紅款大部分通過地下錢莊匯往境外,佔有揮霍。」涂謹申指,商罪科過去一直沒有就案件要求郭先生協助調查,亦沒有拘捕、沒有搜查郭春生在港公司的辦事處、扣留文件,反映招商銀行曾向商罪科申訴,但警方不予起訴,「不要說是拘捕,如果他們覺得有需要協助調查,都可以邀請郭先生或下屬去解釋,全部都沒有,(反映)即使(在)香港都不是一個刑事案件。」

根據2009年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郭春生的辯護人認為:「招商銀行只是吉林龍華熱電股份有限公司25%股權及股息的質押權人,而非所有權人……被告人的行為只是違反質押合同的約定,未經質押人同意,擅自處分質押物,損害了招商銀行的質押權,此行為屬於民事上的違約和民事侵權,應承擔民事責任,而不應承擔刑事責任。」但郭春生最終刑事罪成,被判無期徒刑,後減至有期徒刑18年,現已入獄逾10年。

涂謹申懷疑,案件根本只是單純的商業糾紛,若然郭春生無力還錢、招商銀行認為應獲償股息,可按本港法律循民事追討,但招商銀行不曾入稟香港的民事法庭;而且貸款協議是以有限公司的名義簽署,涂認為,沒理由追究郭春生的個人責任,應針對凱捷公司作民事起訴。

商界憂慮在修訂《逃犯條例》後會誤墮法網,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稱,刑事罪行必須有犯罪意圖,無心之失不屬犯法。資料圖片
商界憂慮在修訂《逃犯條例》後會誤墮法網,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稱,刑事罪行必須有犯罪意圖,無心之失不屬犯法。資料圖片

港府擬修例移交逃犯至中國大陸等地,引起香港商界擔憂。涂謹申強調,早在幾個月前已著手處理郭春生案件,當時港府仍未主張修例,郭春生案件正正是香港行為變成內地刑事責任的典型例子,「我相信其他商界人士睇完呢個之後一定感受良多。無數嘅香港商界,問無數嘅中資銀行借錢,抵押內地嘅廠房、內地嘅股份給香港嘅中資銀行,你冇俾息呀?原來你廠房收嘅租冇俾我呀?喂,我還緊錢俾你,冇欠債喎,我依時還息喎,點解我突然收嘅租要俾你,唔俾你就係我呃你,跟住係刑事喎?」郭春生2007年在深圳被捕,涂謹申指:「唔使上深圳,第時都可以引渡你啦。」

郭春生的好友黃先生有出席記者會,他對好友被判終身監禁表示驚訝。黃先生也是一位在內地做生意的商人,稱每天都會簽署借貸合同,擔憂「會唔會有一日會輪到我,發生係我身上呢?」

被問到郭春生在2009年入獄,為何事至如今才尋求協助。涂謹申表示,很少詢問求助人這類問題,但他猜測,內地法制不成熟,郭春生家人或想透過其他渠道助其減刑或獲釋,先前其家人亦有努力在內地民事法庭打官司,或以為「民事打贏就可以返刑事庭」,家人亦曾尋求非民主派議員的協助。涂謹申將去信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中聯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希望郭春生一案可獲糾正,否則將破壞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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