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生涉宣揚恐怖主義案押後 一人原准保釋即遭覆核

港大生涉宣揚恐怖主義案押後,一人原准保釋即遭覆核。(港台圖片)

4名港大學生,涉及早前悼念刺警疑犯議案,各被控一項宣揚恐怖主義罪,以及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作為交替控罪,各人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到10月15日再處理,期間在9月14日再開庭,控方需交代進度。

案中第四被告容頌禧原本獲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保釋,但控方隨即申請覆核,要交由高等法院處理,他與其餘三人要繼續還押。

4名被告年齡介乎18至20歲,包括港大評議會主席張敬生、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郭永皓、李國賢堂學生會前代表杜林丞亨及文學院學生會代表容頌禧。

控罪指,他們在今年7月7日在香港宣揚恐怖主義,並在同日於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香港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務人員。

警方國安處昨日拘捕4人,指事件涉及7月7日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早前通過有關悼念七一刺警案疑犯的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