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遊行變衝突16人被控暴動罪 全准保釋12月再訊

【on.cc東網專訊】8月31日港島區遊行演變成港九爆多場衝突,16人涉嫌在銅鑼灣百德新街、灣仔軒尼詩道和修頓球場等地被捕,被控暴動罪。他們分3案,今(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全部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件押至12月10日再訊。至於控方要求被告的守禁足令的申請被拒,大部分被告照原有保釋條件外出,2名被告因工作及家庭原因,獲准離港。

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8個星期,稱3案共涉68位證人,需時錄口供、查看閉路電視及就涉案的22瓶燃燒彈作化驗。惟辯方反對,指控方缺乏對被告的實質指控,上次的押後時間內調查毫無進展,考慮到被告在此期間承受嚴苛的保釋條件,認為押後不合理。裁判官終批准押後。

首宗案件涉及年齡由22至48歲的5男3女被告,分別為余德穎、賴德岐、鍾嘉能、龔梓舜、陳虹秀、簡家康、莫嘉晴和梁雁彬,控罪指他們涉嫌於8月3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修頓球場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第二宗案件的被告是18歲學生葉君誠,控罪指他涉嫌於8月31日,在銅鑼灣軒尼詩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第三件案件涉及年齡由20至39歲的6男1女被告,分別為陳佐豪、金君卿、劉宇軒、郭美均、許智銳、陳子揚和鄒咏霖。控罪指他們涉嫌於8月31日,在銅鑼灣百德新街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辯方作出數項投訴,如被告在遭威逼利誘下錄取口供、被迫佩戴不屬於被告的裝備去拍照、女被告需在毫無遮蔽物及有男警行經的地方如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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