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後知後覺 鼠患為禍屢捱轟 巡街市控檔主 食署執法玩突擊

有經清洗的街市「洗極唔淨」,滿地雜物。(朱先儒攝)
有經清洗的街市「洗極唔淨」,滿地雜物。(朱先儒攝)

【本報訊】本報在疫情期間多次揭發全港各區多個街市鼠患為禍,令人嘩然。食物環境衞生署事昨公布近期執法數字,指由本月十三日至廿一日,該署向新鮮糧食店持牌人或負責人等採取十六次突擊行動,其中九宗個案已展開檢控程序。有業界代表稱疫情下食物安全尤其重要,認為食環署應加強恒常巡邏,而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豬殼須放枱以布覆蓋

香港豬肉行總商會理事長許偉堅相信,業內大部分檔主皆有認真遵守條例,認為「圍噬豬殼」事件只屬個別零星個案,亦認同食環署就商販的違規展開檢控程序,但他認為食物安全涉及多個界別及類型,在疫情下該署應加強各個範疇的執法、巡邏及檢查。

許又指,現時食環署有指引列明豬殼的運送及放置方法,運送至攤檔後須放在枱面並以布或其他物品覆蓋;放置在地面時亦應在豬殼下放置最少三吋高的工作台,若攤販在半年內因違反租約的任何條款或條件而累積收到食環署三封警告信,該署便會終止有關攤檔的租約,而商會亦有呼籲會員嚴格遵守條款。

食環署表示,已在本月十四及十七日間致函上水屠房及荃灣屠房各運肉車輛負責人及運肉車輛許可證持有人,以及售賣鮮肉的持牌新鮮糧食店及公眾街市售賣肉類的街市攤檔承租人,提醒他們遵守《食物業規例》的規定。

根據香港法例《食物業規例》的規定,任何人從事運送食用牲口屠體及雜臟,須採取適當措施確保食物免受污染及變壞,違例者會被檢控,最高刑罰為罰款一萬港元及監禁三個月。食環署如發現有違例情況,會向相關食物業從業人士提出檢控,重犯者其食物業牌照可被取消。



大成街街市早前有豬殼被放在地上,任老鼠噬咬。
大成街街市早前有豬殼被放在地上,任老鼠噬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