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通過10億元疫苗保障基金 議員質疑申索期限過短

【on.cc東網專訊】港府近日展開本地新冠疫苗接種計劃,並計劃設立涉款10億元的保障基金,為在接種最後一劑疫苗後2年內出現非預期的嚴重異常事件,並提供有關證明的人士提供財政援助。相關建議於今午(26日)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上審議,議員質疑當局為何將時限定於2年內,質疑申索期限過短。最終在20票贊成,1票反對下,通過有關撥款。

政府當局建議,受影響人士需要就該嚴重異常事件已得到註冊醫生證明、以及經專家委員會評估是否與接種疫苗有關才可提出索償。如個案成立,死亡個案最多可獲250萬保障額,受傷個案最多則可獲300萬保障額。

其中議員鄭松泰批評政府做法猶如形象工程,亦指有些基因問題未必會在接種疫苗後2年內出現,質疑為何政府只設2年時限。建規界議員謝偉銓則關注基金是否只為香港居民而設,指現時政府的疫苗計劃為免費,在通關後或許有其他地區的人士來港接種疫苗,擔心基金亦會保障這些非本地居民。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回應指,保障基金是希望令市民安心,其他地區有異常情況的數據較少,預計不需要用盡10億元,又如有需要會再加碼。她亦解釋,設兩年時限是參考海外地區的情況而定,其他地區的時限為1至3年不等,認為初步建議是適合,有需要會再延長。她又指,當局會就釐定賠償額方面,於稍後會制定並公開客觀標準,如不滿意賠償額的人士亦可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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