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表明不支持兩大超市以提供折扣作回饋方案 稱未能量化欠透明度

政府要求申請第二期「保就業」計劃的惠康和百佳需用補貼回饋顧客。 資料圖片
政府要求申請第二期「保就業」計劃的惠康和百佳需用補貼回饋顧客。 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兩間連鎖超級市場惠康及百佳獲當局批出第二期保就業計劃共3億多元的工資補貼額,他們將需以不同形式回饋市民。政府今日(27日)表示,在考慮社會各界的意見後,向兩間超級市場表明不支持向顧客提供折扣(包括減價、凍價等與貨品價格掛鈎的措施)作為回饋市民的方法,並已要求超市在適當時候公開受惠機構名單、受惠人士數目和所涉金額,讓公眾監察。所有基本回饋方案須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

政府指出,超市提交的回饋方案必須符合下列三項原則,包括回饋金額不應少於其在「保就業」第二期計劃下獲批的工資補貼額50%;回饋計劃下的措施必須能夠量化、具透明度,亦須屬兩間連鎖超級市場平常提供優惠以外的措施;以及受惠對象應主要為弱勢社群、其次為顧客和其公司前線員工。惠贈弱勢社群的金額比例不能少於基本回饋金額(獲批的工資補貼額50%)的50%,而惠及員工的金額比例則不能多於基本回饋金額的10%。

政府又指,在考慮社會各界的意見後,向兩間超級市場表明不支持向顧客提供折扣(包括減價、凍價等與貨品價格掛鈎的措施)作為回饋市民的方法,因為政府以至市民難以時刻監察超市貨品價格,而因應回饋方案提供的折扣亦難以與兩間超級市場平常提供的優惠作區分,以至未能量化回饋措施,亦令回饋方案欠透明度。因此,政府批准兩間機構的回饋方案並不包括任何折扣安排。

惠康和百佳在第二期計劃所得的工資補貼分別逾1.84億元和逾1.61億元,故它們的基本回饋金額不應少於9,225萬元和8,098萬元。現時惠康和百佳的回饋計劃涉及的金額分別為1億元及8,100萬元,分別佔所獲工資補貼金額的54%及50%。

政府表示,惠康獲批的回饋計劃措施中,九成的基本回饋金額是惠贈弱勢社群的現金券、餐券及配對捐款,一成則為提供予前線員工的獎勵(惠康另在基本回饋金額以外提高給予前線員工的獎勵金額)。至於惠康凍結貨品價格六個月的措施,基於上述原因未能符合上述第二項原則(即措施必須能夠量化和具透明度),早前已知會惠康此項措施不能納入回饋計劃之內,而惠康提供的1億元回饋計劃亦不包括此項安排。

至於百佳獲批的回饋計劃,基本回饋金額(8,098萬元)當中50.5%是惠贈弱勢社群的現金食物券、39.5%是贈予市民的現金券,及10%是給予前線員工的獎勵。由於贈予市民的現金券能符合上述第二項原則(即措施必須能夠量化和具透明度),因此,政府表示同意把有關措施納入回饋計劃。至於百佳提出以抽獎形式派發現金券,並已提醒有關超級市場在執行時必須符合相關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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