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後日起可於內地買社會及醫療保險

中央早前公布港澳台居民後日起,可以在內地購買社會及醫療保險,在內地累計工作及繳費不足15年的港澳台居民,在領取內地居民證後,可按照有關規定繼續自行延長繳費或者補繳,以符合領取內地社會保險的資格。 26歲朱先生是內地大學畢業的港人,過去一直未能購買內地醫療保險,患病時要趕回香港求醫,或要在內地支付較高的醫療費用,相信新政策能吸引更多青年在大灣區工作及創業。 退休後在內地生活近10年的梁先生3年前患上白內障,因香港公立醫院排期過長,又無法承擔私家診所的高昂費用,最後選擇到內地完成白內障手術,因自己為港人身分,需要在內地支付全額手術費,新政策有助減輕港澳台居民在內地求醫的醫療負擔。 工聯會「大灣區關注組」表示,不少居住內地港人亦希望特區政府能夠將「長者醫療券」使用範圍擴至大灣區城市的甲級醫院,讓更多居住在內地港人長者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