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指郭榮鏗等當然無資格於立法會續履職期間延任

港澳辦聲明指郭榮鏗等被取消參選第七屆立法會的資格,當然也沒有資格延任。(港台圖片)

國務院港澳辦發表聲明表示,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為規範和處理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提供堅實法律基礎,具有不容挑戰的權威性。

聲明指出,根據香港基本法第104條,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解釋、香港國安法第六條有關規定,參選和出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的法定要求和條件是一致的,即必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聲明提到,郭榮鏗等已被依法裁定並非真誠擁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因而被取消參選第七屆立法會的資格,當然也沒有資格在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期間延任,這是堅守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維護憲法和基本法權威的必然要求,也是香港社會有識之士的共同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