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視贏官司 難保證獲發牌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政府拒絕發出免費電視台牌照給香港電視,港視要求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昨裁定當局在審議牌照申請中途就發牌數目「搬龍門」欠妥,要求行政會議重新審議。港視主席王維基打贏官司,希望當局盡快發牌。不過,港視最後能否取得牌照,恐怕仍然有很多困難和變數,尤其是今天電視業客觀環境和港視本身的條件都與當年有很大轉變。 純粹從司法程序來看,政府如果不同意法庭的判決,可以提出上訴,官司再拖幾年,港視現時的經營模式如果沒有突破,很難說能夠繼續「燒錢」到甚麼時候,這是不容易挺下去的持久戰。 如果政府放棄上訴,行政會議重新審議,就需要了解港視的最新情況與當年申請時有沒有甚麼變化,有沒有能力實踐當初開出的承諾,而不是閉上眼睛批准了事。 財力萎縮 能否履諾成疑 港視及其前身當初為了申請免費電視牌照,大張旗鼓,購得將軍澳地皮以興建電視製作大樓,又落重本向現有電視台挖角,開拍電視劇。當行政會議改變「發牌無上限」的政策,只發牌予兩個申請對手,港視不得不轉營網絡電視求存,初時口碑不俗,但是後勁不繼,收視不斷下跌。在財政壓力下,港視一次又一次裁員,野心一次又一次收斂,已經停拍新劇,去年再次申請免費電視牌照時,由當初十二條頻道逐步增加到三十條頻道的大計,大幅壓縮至只經營中英文台及新聞台合共三條頻道。 理論上,當局「搬龍門」由「發牌無上限」改為「只容四家」,現在既然已經淘汰亞洲電視出局,剩下三個台,有空間讓港視做第四家。事實卻並非這樣簡單,通訊局要考慮有關發牌條件,是按照港視在二○○九年底提出而遭否決的申請,還是去年四月提出至今未處理的申請。 法庭今次是就港視○九年的申請作出裁決,但是港視的財政狀況今不如昔,有沒有能力履行當初雄心萬丈的承諾,要重新評估,並不樂觀。值得留意的是,法庭並不認同港視符合門檻即應獲發牌的觀點,認為當局仍然可基於公眾利益等理由拒絕發牌;換言之,即使港視「考試及格」,都不等於可以自動獲得牌照。 如果改為處理港視去年才提出的「縮水版」申請,等如把原先的申請推倒重來,這樣當局就可以重新劃定遊戲規則,港視再不能對「發牌無上限」產生任何「合理期望」。當局要考慮電視業的最新發展,勢必確立發牌上限政策,來避免惡性競爭。 廣告「大餅」縮 須避惡性競爭 免費電視台主要靠廣告收入維生,受到互聯網及各種新興經營模式的激烈競爭,本港免費電視享有的廣告大餅正在萎縮,強台如電視廣播公司去年盈利都倒退兩成,可見經營不易。新近入股的「中國梅鐸」黎瑞剛,就曾經形容集天下電視頻道大成的小米盒子,是帶給傳統電視台的「災難性挑戰」。 本港避免一台獨大而引入競爭,需要的是提升節目質素的良性和有秩序競爭。本港市場細小,如果面對一塊收縮中的大餅而引入太多的分餅者,形成惡性競爭,反而可能紛紛壓縮成本求存,拖低節目質素,引發大規模減薪裁員的震盪。 另一個做法是設法把餅做大,無綫引入黎瑞剛,帶來的是衝出香港和革新營運模式的憧憬。王維基要扭轉弱勢,就要設法說服到市民,他如何能夠把餅做大來避免惡性競爭。 港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