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稱按機制四綫故障罰款200萬 議員斥不足夠

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召開會議,港鐵車務總監劉天成表示,港鐵早前四條鐵路綫發生故障,當日列車最長的延誤時間是114分鐘,根據懲罰機制需要支付200萬元。 不少議員質疑現有懲罰機制不足夠。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出,今年8月觀塘綫故障亦是懲罰200萬元,質疑為何與上次的罰款相若,又指今次事故嚴重,但懲罰遠遠不及懲罰機制最高罰款2500萬元。 立法會議員柯創盛批評現時懲罰機制沒有阻嚇作用,希望政府檢討,建議政府將懲罰的所得金額退回市民。經民聯梁美芬關注,會否在每次事故後,扣減港鐵董事的佣金及花紅。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表示,明白市民和議員對罰則有意見,政府正在檢視,又指若懲罰機制未能反映事件嚴重性,不排除檢視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