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縱火案 乘客:疑犯攬女子似要燒着對方

【on.cc東網專訊】港鐵荃灣線列車於前年發生縱火案,涉嫌縱火的疑兇張錦輝(61歲)留醫3個月後過身,由於他在警方羈押下死亡,死因庭今(15日)召開研訊。死因庭傳召當日的港鐵乘客、救護員、拘捕死者的警員及醫生作供。警員供稱,死者當日在救護車上承認縱火,目的是為了報仇,死者還向警員說「我同老婆離咗婚,曾蔭權害死我個仔」。

男乘客鄧廣坤供稱,前年2月10日傍晚6時半,他放工後在鰂魚涌站搭港鐵擬往旺角,在中環轉荃灣線過海,他在第一節車廂上車,死者在金鐘站上車,當時死者將背包揹在胸前,又兩度用肩膊撞他的手,神色緊張。未幾,他目睹死者將右手垂在大腿,站在死者前方是一名長髮女子,他本以為死者另有企圖,然而死者將左手放入背包拿出一樽透明液體,死者舉高左手將液體淋在女子頭上,右手拿出打火機,大聲說「去死啦」,然後整個車廂着了火。

鄧形容乘客們十分慌張,有女子背後衣物起火,車廂內也有兩名「火人」在燃燒。列車駛到尖沙咀站後,死者走出月台,當時死者下半身仍着火,褲子燒爛露出大腿及臀部。鄧其後轉搭的士出旺角時感到疼痛,始發現皮膚甩開,面、鼻及口有液體滲出,他急忙改往廣華醫院,最終留院數天,需覆診一個半月。

在同一車廂的女乘客葉嘉茵供稱,當時她聽到有男聲大叫「你哋班仆街去死啦,X你老母」,有人隨即問「你做咩咁」,她抬頭見到死者舉高一樽透明液體搖晃,死者面紅「好似飲醉酒啲阿叔」。很多乘客被液體濺到,起碼3至4名乘客着火,她的右手手指亦被火勢波及。到尖沙咀站後,她爬出車廂待救,此時死者走出月台,被火燒到「成個人紅卜卜咁」。

警員黎俊烯供稱,他在救護車上向死者查問,死者承認縱火,目的是為了報仇,他問死者「報咩仇?」死者向他說「我同老婆離咗婚,曾蔭權害死我個仔」,他遂以縱火罪拘捕死者,惟宣布拘捕後死者便已陷昏迷狀態。當晚死者由伊利沙伯醫院轉送威爾斯親王醫院,同年5月14日,黎亦被指派到威院看守死者,當日清晨4時許,死者口吐白沫,心臟停頓,搶救後於5時19分宣告死亡。

伊利沙伯醫院醫生楊志楊及威爾斯親王醫院醫生葉慧盈供稱,死者送往伊院時完全清醒,但面部、四肢及臀部出現二至三級燒傷,整個身體有逾三成燒傷,他的口中有炭粒及塵粒,氣道可能因吸入濃煙受損,需插喉及注射鎮靜劑。後來死者情況危殆,需即晚轉送威院燒傷中心治理,轉院時死者已不清醒。

庭上亦讀出數名證人口供,乘客鄭澤然提到自己被火勢波及,整個人在地上滾來滾去,他撲熄身上的火後,又見一名女子衣物着火大叫救命,他於是協助對方撲熄火,惟未幾一名下身着火的男子施施然走過來,先是坐低,繼而從後攬住他剛協助的女子,似乎要將火燒到女子身上,他用腳嘗試踢開該男子,但男子仍攬實女子不願放手,未幾列車便到下一站。

死者長姊張鳳英的書面證供透露,死者於1973年由父母申請來港,是她三弟,曾在酒樓及工廠工作。她指胞弟為人文靜內斂,不愛爭執,結婚後才嗜賭,她曾兩三次向胞弟借出數百港元;她知道胞弟有向精神科求醫及依時服藥,但無暴力及自殺傾向。事發前一天她見過胞弟,當時對方只問過她借數百港元解財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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