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蕙禎涉強闖立會散髮抵庭 支持者舉「比卡超」傘

身後一名支持者舉起比卡超雨傘。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11月試圖強闖立法會宣誓的青年新政游蕙禎梁頌恆,日前被重案組警員拘捕,兩人與數名前議員助理被控以「非法集結」及「強行進入」交替控罪,案件今日提堂。 游蕙禎於一時左右乘坐市區的士,抵達東區法院門外。身穿長身白色裙的游蕙禎,未有紮起頭髮,因此一下車,就被法院外的大風吹得披頭散髮。身後亦有兩名支持者,分別舉起比卡超造型的黃傘,以及「莫須有」紙牌,高呼「開會無罪」。游蕙禎連聲說「唔該晒」後,步入法庭。毛孟靜、吳文遠、阿牛有陪同梁游出席聆訊。 梁頌恆於庭外表示還未收到控方文件,又指他及其法律團體得知被控後都感到匪夷所思。游蕙禎及梁頌恆在去年11月在立法會宣誓被裁定無效後,強行衝入會議室宣誓及參與會議,其間引起混亂,多名保安員不適送院,立法會秘書處報警。青年新政早前在facebook專頁撰文披露游蕙禎、梁頌恆及多名前議員助理被捕消息。 游周三早上七時在灣仔寓所被捕,梁則在同一大廈的天台寓所被捕,二人被帶往中區警署,控以非法集結罪,至下午三時許各獲准以三千元保釋離開。 梁頌恒指,警方向兩人控以非法集結及強行進入罪,另三名前議員助理同日被檢控,所有案件今日在東區法院提堂。梁續言認罪可能性低,但對案件感一定壓力。游蕙禎則認為相關檢控「風馬牛不相及」,批評是政治打壓。 至昨日,再拘捕兩名游梁的前議員助理,25歲的前議助鍾雪瑩及29歲的張子龍,他們被控告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及一項「企圖強行進入」的交替控罪。 根據資料,若有三人或以上集結作出破壞社會安寧行為,即屬干犯非法集結,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五年;而任何人如以暴力方式進入任何處所,即觸犯強行進入罪,最高可判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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