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稱若在港沒執業資格而聲稱在港執業屬刑事罪行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要在不同地方領取執業證書,才擁有在當地執業的資格。他自己可在5個地方執業,但只在香港領取執業證書,因此只能在香港執業。若只是註冊而沒有領取執業證書,就不等同為執業律師。 被問到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在選舉宣傳中,聲稱為新加坡和英國執業律師,湯家驊認為有關講法不準確,若在香港沒有執業資格而聲稱在香港執業,可以屬於刑事罪行,若在選舉中有此聲稱,可以列作失實聲明。 至於是否涉及提供虛假資料誤導選民,湯家驊說,要在何君堯當選後6個月內提出選舉呈請才可挑戰議席,希望對方明白執業資格與能否執業存在分別。至於對方做法是否有問題,要由律師會決定是否需要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