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認同選舉呈請制度須改善 惟補選與否皆有爭議

行政會議成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承認,現時的選舉呈請制度有改善空間,程序需時太久是任何追求公平選舉地方都不容接受,應盡快完成程序,令到選管會可以在有需要下,盡快進行補選,但今次是否舉行補選都會引起爭議,選管會作出決定前,應考慮公帑運用是否得宜、人力和物力配套,以及社會上不同聲音等因素。 對於選舉主任被指需要就錯誤負民事或刑事責任,湯家驊以醫生都有機會出錯作比喻,認為選舉主任在最前線、要在短時間內作出參選人是否符合參選資格的重要決定,加上選舉主任未必是法律人士,對法律原則未必完全清楚,決定有可能違反法律程序公義的原則,認為人是有機會出錯的。 另外,有香港市民經港珠澳大橋前往澳門期間,在大橋東人工島被內地公安拘捕。 湯家驊表示,雖然港珠澳大橋是以「三地三檢」原則運作,但內地並沒有放棄行使其司法管轄權,在人工島如果有罪案發生,應由內地處理,正如在香港機場候機室發生打人案,香港警察都有權執法。他認為,有關措施只是幾天,作為局外人不宜批評和需要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