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反對修例者如根本不信一國兩制 倒不如移民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目前坊間就修訂《逃犯條例》的建議,原則或技術上不可行,反映提出意見人士,不明白修訂《逃犯條例》的宗旨和原則,甚至誤解政府建議。他說,如果反對修例者,從根本不相信本港司法獨立和一國兩制,他們的關注就難以解決,亦沒有討論空間,認為有關人士倒不如移民。 湯家驊表示,現行《逃犯條例》由港英政府訂立,當時港英政府亦沒有提出必須移交逃犯到實施《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地區,現時美國和英國亦移交逃犯到部分沒有簽署公約的國家。他認為,目前部分沒有簽署公約的國家,亦與本港有移交逃犯的長期協議,反問如果修例加入簽署公約的要求,是否代表要與有關國家毀約。 湯家驊指,內地憲法亦有條文涉及公約中公平審訊的條文,但關鍵在於是否執行,建議於修例建議中加入條款,容許特首或法庭要求申請移交的國家,承諾保障人權湯家驊認為,政府不接納坊間對移交逃犯的建議,不代表政府無意考慮任何修訂,要視乎立法會議員在法案委員會階段提出甚麼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