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司法機構更新《法官行為指引》屬自保

司法機構發表更新《法官行為指引》,提到法官對於在社交媒體上「加為朋友」、給予「讚好」或「追蹤」時,應格外審慎;亦要確保包括親友使用社交媒體時,不會不必要公開法官本身的聯絡詳情或私人生活資料。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形容是「自保」指引,亦相當合適,早於殖民地時代,法庭已指示法官盡量避免介入爭議議題。他又認為,任何有關法官個人生活的照片及行程,應盡量減少公開,又指這個做法並不困難。 他不認為限制過緊,強調是有需要,舉例若法官不為意下「讚好」破壞社會安寧甚至犯罪人物的行為與活動,會影響法官的公正性及獨立性。湯家驊說,考慮到有關情況,法官若於社交媒體缺乏一般人享有的權利,這個犧牲並非不合理或不可接受。 指引亦提醒法官,多種情況可令外界覺得法官不公正,例如法官在庭外與何人交往、以及所參與的活動等。湯家驊認為,法官應避免參與遊行示威,亦應或避免與政治人物交往過密,強調任何影響法官獨立性的行為,都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