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開藥致急性肝炎 10年3宗釀2死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指,政府有責任確保醫管局就嚴重事件設立通報機制,醫管局亦應按機制辦事。(陳永康攝)

經濟日報專訊】聯合醫院漏開抗病毒的藥物,疑致53歲鄧桂思急性肝衰竭需兩度換肝續命。 鄧桂思並非個別個案,港府披露,醫管局過去10年接獲3宗漏發抗病毒藥物致患者肝炎病發的醫療事故;而資料顯示當中2人死亡。 鄧桂思醫療失誤遲上報的情況,在公院亦普遍。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透露,公院2成醫療事故未有按規定在24小時內,向醫管局總部呈報。 鄧桂思案 聯院下月完成調查 鄧桂思4月初因急性肝衰竭兩度換肝,聯院及後承認醫療失誤,為鄧處方高劑量類固醇治療腎病時,不察覺電腦警示鄧是乙肝帶菌者,漏發藥物預防肝炎病發。 高永文昨於立法會表示,連同鄧桂思的個案,醫管局過去10年共接獲3宗呈報個案,涉及未向病人處方抗病毒藥物,致患上急性肝炎的醫療事故;首兩宗個案已由根本原因調查委員會作調查和分析,並於醫管局《風險通報》公布,第三宗個案則正在調查。 高永文指,自07年醫管局推行風險通報相關政策以來,有8成個案於24小時內向總部呈報;換言之有2成個案未按時呈報。他解釋主要基於個案本身較複雜,醫院及聯網需時向涉事員工及家屬了解情況,亦需進行跨部門溝通。 他稱聯院就事件成立的根本原因調查委員會,料下月中完成調查工作;而檢視現行醫療風險警示機制,以及重要風險事件政策的獨立檢討小組,將於下月初向醫管局大會提交報告。高永文強調,政府有責任確保醫管局就嚴重事件設立正確通報機制,醫管局各級同事亦應按機制辦事。 本報翻查醫管局《風險通報》,醫管局曾於2010年7月呈報一名淋巴瘤病人進行化療前,主診醫生雖確定病人患乙肝,卻沒處方抗乙肝病毒藥物,該醫生4個月後才知出錯,但病人已出現肝衰竭,4周後死亡。 醫生不涉失德 病歿者母申覆核 另外,伊利沙伯醫院腎科專科醫生黃浩聲,早前治療一名乙型肝炎帶菌的腎病病人蔡文超時,涉未有處方抑制乙肝復發的藥物,及未有給予適當用藥意見,病人最終於09年因乙肝導致肝衰竭死亡,終年42歲。 黃早前接受醫務聆訊,今年初被裁定兩項專業失德不成立,死者母親王麗紅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醫委會上述裁決,但王於入稟狀中未有列明詳情。入稟狀編號:HCAL2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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