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合約裡加上了這一條!韓國網友狂讚:真心不想在螢幕上看到這類人
從2020年開始,韓娛圈就在不斷塌房。 近兩年的韓娛圈似乎一片混亂,多名知名藝人被網友舉報,表示他們在學生時代存在霸凌行為,演員金志洙、朴慧秀,(G)I-DLE成員徐穗珍等等,如此多名人氣偶像捲入校園暴力事件,確實可以稱得上是韓娛圈的地震。 因為他們而受到傷害的不僅僅是被霸凌的同學,還有粉絲,更有投資商、片商和電視台。
金志洙拍攝《月升之江》時被爆出醜聞,導致收視率暴跌,劇組只好臨時換掉男主,這對投資商和劇組來說無疑是巨大的衝擊。 趙慧秀也因捲入校暴而導致《Dear M》延期開播,電視台損失慘重。 為了防止此類事情再次發生,演員合約條款有了新的改動,據業界相關人士透露稱:「之前合約裡不會提到校暴的,現在追加了這一條,不僅僅是校暴,只要合約時間內演員做出了損害作品的行為,就必須賠錢給製片商和電視台,不可能因為一名演員讓數十億的製作費打水漂。 」還有製片商表示:「那麼多人好不容易辛辛苦苦看拍了一部電影,卻因為這類事情導致不能上映,真的很痛心,製片公司損失是最慘的,太累了。 」
對於合約中將明確規範藝人負面行為這一條,網友們也積極留言表示:「不想在螢幕上再看到那些犯過罪的人」、「終於看到了改變,太好了」、「早就應該這樣了」等。 *註:塌房一詞起源於粉絲/飯圈。比喻自己喜歡的偶像毫無徵兆地被捲入負面或爭議事件,其後形象受損、亦令粉絲量流失等。